一沓合同擺到魏沐面前。
宋柯面帶微笑的邀請:“魏沐。你是一個有才華的人,我覺得你有成為天王巨星的潛力,所以我給你開出了最好的條件!!”
說完話,宋柯看了看這小子的表情,還是無動于衷。
真是邪門了,我一大老板,親自過來給你送合同,你就這個表情?
來點驚訝啊??!
老宋心里有些郁悶,但他沒有表現(xiàn)出來。
魏沐沖他禮貌微笑,然后拿起合同翻開第一頁。
《藝人經(jīng)紀合同》
熟悉的封面,熟悉的味道。
上輩子不管是與經(jīng)紀公司還是與簽約,都要簽署這樣一份《藝人經(jīng)紀合同》
魏沐當年簽約經(jīng)紀公司的時候不懂事,在這上面吃了大虧。
后來痛定思痛,專門請了律師進修,現(xiàn)在一般合同根本唬不了他。
比如這份合同,規(guī)定的是與藝人簽署全約。
全約就是經(jīng)紀約和唱片約一起簽。
唱片約的意思很簡單,公司僅負責旗下歌手的音樂制作。
而經(jīng)紀約則是負責處理歌手的其他商業(yè)活動,比如演唱會、代等等。
一條條一項項看下來,不知不覺已經(jīng)過了半個小時。
看完合同,魏沐慢慢抬起頭。
宋柯笑著問:“你覺得這份合同怎么樣?”
“原則上可以。”
原則上可以
這給老宋逗笑了。
他沉浮華語樂壇十幾年,聽過這句話不下五次,全部都來自甲方或者某些領(lǐng)導。
原則上可以等于不可以。
原則上不可以等于還有辦法。
宋柯沒想到能在這里聽到這句話。
老狼不是說這小子挺有禮貌的?
怎么輪到他就成這樣。
我特么才是甲方啊?。?
“小魏啊。”
宋柯皮笑肉不笑的看著他:“我比你年長幾歲,叫你一聲小魏?!?
“我宋柯憑著良心講,沒有哪個唱片公司能給出和我一樣的條件。這些天不少公司找過你吧?他們開出的條件怎么樣?”
老宋來之前就托圈子里的朋友打聽過,確實有不少公司動心,但都不愿意花大力氣扶持。
說白了,他們怕曇花一現(xiàn)。
以前不是沒有這樣的例子。
有的人憑借一首歌火遍大江南北。
可再過十幾年看看,還是那首歌。
“宋老板說的是,他們的條件都沒你的好。”
“但是。”
宋柯在心里默念,果然,魏沐下一句就是“我希望經(jīng)紀約和唱片約分開。”
難道這小子簽了經(jīng)紀公司?
不可能。
他早就做了調(diào)查,這小子絕對沒有簽約任何經(jīng)紀公司。
經(jīng)紀約和唱片約分開,宋柯對這個模式并不陌生。
他手下的李雨春就是選擇這種模式。
2005年超女,李雨春橫空出世獲得年度冠軍,一句“春哥”走天下。
當年李雨春百度貼吧可是牛逼的不行,就連李毅吧都要避其鋒芒。
宋柯花了大力氣才拿下李雨春的獨家唱片合約。
可惜經(jīng)紀約早就被天娛傳媒截胡。
天娛傳媒是芒果系手下的公司。
當年《超級女聲》流傳著一句話,“想拿冠軍必須簽約天娛”
這是硬性規(guī)定。
誰讓《超級女聲》是人家芒果臺的節(jié)目呢。&l-->>t;br>“你小子真沒簽約經(jīng)紀公司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