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八年一天能掙八百元,比城里朝九晚五上班族的工作還要高,從此以后,李娥不再逃跑,不再想著離開,而是安安心心當起了她的********。
習慣了酒醉金迷的生活,失足的李娥越走越遠,等到了三十歲不再年輕的她遇到一個出手闊氣,一擲千金的男人,雖然其貌不揚,但能帶著她出入高檔場所,說買車就能買車,說買房就能買房。
九四年到九九年,整整六年李娥都跟著這個男人,自己當起了老板娘,當起了老鴇,接收那些和自己當年一樣眼高手低,喜歡不勞而獲的女孩。
有誰不從她,玷污、毆打、關(guān)押等等暴力手段來迫使來屈服。
用李娥的話來說:自個命不好,慣誰呢?
四年來,被李娥屈打致死、致殘的女孩她自己都記不清楚有多少個了,可那又如何?當年自己要不是放老實點,只怕早就被打死了。
所以說啊,這人認命,不認命的下場會很慘。
車子搖搖晃晃的行駛著,車上的村民們有人抽起了煙,熟悉的則放開喉嚨大聲聊天,整個車內(nèi)顯得喧嘩、嘈雜,對剛才的事情也有小聲討論著,但不敢讓還在車上的當事人聽到。
車后,葉簡已經(jīng)同李娥“交心”了,把自己的事情一股腦兒都說出來,“不想回家了,沒意思透了。姐,這車往哪兒去的?我也沒有看直接跳上車,都不知道開往什么地方?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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