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在那天回家的路上,眼看著都快到了,被人堵在了巷子里。
一群少男少女笑鬧著要來剝她的衣服,而她身邊最鋒利的武器,只有一支剛削好的鉛筆。
“書呆子,你們快看她這樣子哦,真好玩!”
校服襯衫扒下來一半,露出肩頭。
很瘦,皮膚卻出乎意料地瑩白細膩。
帶頭的小混混一愣,遲疑著伸出手,即將貼上的那一刻,一股力量拽住他的后衣領,將他甩了出去。
“欺負個營養(yǎng)不良的小姑娘,你們還是人嗎!”
隨著一聲怒吼,童冉見到了她的英雄。
當時的茍子鑫不高也不帥,是個圓滾滾的小胖子。
眼睛還是很漂亮的,像漾著兩汪春水,只可惜,陷進了臉部的肥肉里,失去大半光彩。
不過,這并不妨礙他的活力四射和正義感十足。
小混混中有人認出了他,跟同伴嘀咕幾句后,便打算飛奔離開。
茍家的少爺,武力值一般,但有錢又有勢,惹不起。
回頭如果蹭掉塊皮,茍家估計要把他們所有人的皮給扒了。
“喂,小姑娘我罩著了,以后要是再看到你們欺負你,我饒不了你們!”
茍小胖好人做到底,不忘沖著那些人的背影,威脅著追加一句。
“好了,別怕,都走了?!?
一件夾克衫迎頭罩了下來,遮住了裸露在外面的皮膚。
青春期的男孩子,又那么胖,多少有點汗味。
但不難聞。
混著很高級的洗衣液香味,可見衣服的主人很愛干凈。
也或許是,家中衣服太多,幾乎天天不重樣。
后來童冉才知道,是后者。s